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政务治理提供了科学高效和可靠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径。运用大数据赋能政务治理,不仅能够通过数字化丰富治理要素供给,形成推动政务治理现代化的新动能,而且能够大大加快政务治理现代化变革。大数据治理,已经是数字社会的主要工作,而对于政府来说,政务数据治理,则是必修课。
政务大数据有哪些特点?
政务大数据的特点包括海量、多源、异构、快速、价值密度不一、高价值应用等。
海量”是指一个行业的数据量达到百亿至万亿条,存储规模达到PB级甚至ZB级。
“多源”指来源地多、广、杂,政务大数据要分析一个复杂场景,通常需要集合多个政府部门、企业以及公开或非公开采集的数据。
由于来源多,势必形成了“异构”特性,即多来源的数据格式不一、组成结构不一、统计维度不一、名称不一等,甚至还有大量缺项、错项、漏项及两两看似矛盾的问题存在。
“快速”指需要保证数据的时效性从而快速分析赋能于业务场景。
“价值密度不一、高价值应用”指大数据分析不同于“小数据”分析,汇聚的数据要求“全”,以应对不定性的场景,但不一定每条数据都在数据分析场景中用到,因此价值密度不能保证,但是正因为数据全,因此理论上可以分析各类高价值的场景。
大数据治理之政务治理内容:
政务数据治理是要建立数据标准和规范,统一数据资产管理,统一数据调度,保证数据可控、可用、可信的工程。
政务数据治理包括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应用和安全监管等方面。
政务数据治理主要涉及数据生产应用部门、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技术服务部门、各政务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1、在数据归集环节,数据生产部门(一般也是数据应用部门)按照政务数据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归集本部门数据,并向大数据中心完整归集。数据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
2、在数据共享环节,数据生产部门梳理本部门可共享数据资源,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注册、发布和及时更新。数据应用部门根据履行职责需求申请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出共享申请,数据生产部门对共享申请予以授权或拒绝。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3、在数据应用环节,各政务部门开展政务数据智能化应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领域中开发应用已开放的政务数据。
4、在安全监管环节,数据主管部门和各政务部门保障数据资源安全。数据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政务部门和各县市区数据管理工作进行评价。